(1) 河道清除黑臭,镇级以上河道基本达到水清、岸净、有绿,河道水质达到V类标准以内。
(2) 镇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
(3) 环境空气质量I级、Ⅱ级的天数稳定在95%以上,力争I级天数达到200天。
(4) 镇区生活垃圾实行定时、定点、分类收集,分类收集率在80%以上,无害化处理率100%,生活垃圾密闭运输率100%,农村生活垃圾实行集中收集处置(消灭一村一场)。
(5) 建成基本“无燃煤区”,杜绝烟囱冒黑烟现象。
(6) 广泛开展创建“绿化合格小区”、“花园单位”和“绿色家庭”活动,绿化美化好,开展屋顶、垂直等多种绿化形式,绿化小品有一定园艺水平,可绿化面积绿化率超过80%以上,镇区绿化覆盖绿率38.5%,人均公共绿地达17平方。通过新一轮的老城区改造和新城区规划,加强农民集中居住点的绿化建设,大幅度提高新建居住区的绿化面积,使全镇的绿化覆盖率有显著提高。
(1) 食用农产品安全检测合格率达到95%以上。粮油、蔬菜、肉类、豆制品安全检测覆盖率达到100%。
(2) 生活饮用水合格率达到100%。
(3) 食品卫生监督检查合格率95%以上。
(1) 巩固国家卫生镇创建成果。
(2) 巩固农村卫生创建成果,农村卫生工作紧密结合文明村创建活动,坚持长效管理的各项措施,扩大卫生村民小组的覆盖面,提高卫生村创建质量。
(3) 广泛开展除害防病活动,巩固“灭鼠”、“灭蟑”达标成果,创建“全国灭蝇先进镇”。
(1) 全面启动建设“健康社区”工作,整合利用社区资源,建立社会团体和居民积极参与的社区工作网络。
(2) 开展创建爱国卫生标兵单位活动,评选创建先进单位。
(1) 社区医疗服务覆盖率达到100%,居民医疗保障覆盖率达到98%以上。
(2) 居民养老保障覆盖率达到100%。
(3) 每千人口医生数达到4人,每千人口床位数达到5张。
(4) 老年保健指导普及率达到90%。
(5) “关爱生命送健康”活动健康体检率达到98%以上。
(6) 建立社区居民健康档案,家庭建档率达80%,60岁以上老年人建档率达95%以上。
(7) 儿童计划免疫接种率达到98%以上,外来儿童计划免疫接种率达到85%以上。
(8) 妇女、儿童保健覆盖率达到98%以上。
(9) 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覆盖率90%。
(1) 市民合理营养知晓率达到80%以上。
(2) 烟草有限销售商店合格率达到80%。
(3) 青少年、医生、教师吸烟增长率为“0”。
(4) 创建无烟单位年递增10%。
(5) 市民心理卫生知识知晓率达到40%。
(6) 市民健康教育普及率达到95%,健康保健知识知晓率达到90%。
(7) 市民文明行为形成率达到80%。
(8) 居民小区(村)健康宣传阵地覆盖率达到100%。
(1) 学校健康教育开课率达100%。
(2) 掌握健康基本知识与能力的学生占学生总数达到100%。
(3) 学生食堂卫生等级评定A、B级达到97%。
(4) 学生健康体检受检率达到100%,开展心理咨询的学校达到95%。
(5) 学生计划免疫接种率达到100%,学生凭预防接种证入学率达到100%。
(6) 学生卫生行为形成率达到95%。
(7) 建立体育、卫生管理软件系统的学校达到100%。
(8) 学生健康体检测试标准的合格率达到99%。
(9) 参加课外文体活动的学生占学生总数的95%。
(10)创建区级健康促进学校达标率达到50%,创建无烟学校数达到100%。
(11)达到“健康校园”标准的学校占学校数的90%。
(1) 社区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服务站数达到100%,其中规范化服务站达标率达到80%。
(2) 家庭计划生育指导覆盖率达到50%。
(3) 生殖健康知晓率达到80%。
(4) 青春期生殖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93%。
(5) 避孕节育知情选择率达到93%。
(6) 人工流产控制率在4.5%以下。
(7) 孕产妇保健知识普及率达到90%,外来人口孕产妇保健知识普及率达到70%。
(8) 孕产妇保健覆盖率达到90%,外来人口孕产妇保健覆盖率50%。
(9) 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5/10万以下。
(10)婴儿死亡率降至6‰以下。
(11)母乳喂养率提高至85%。
(1) 社区、村健身苑建设达到100%。
(2) 居委小型健身点建设达到100%,村小型健身点建设达到80%。
(3) 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
(4) 社会体育指导人数占全镇人口数的2%。
(5)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占全镇人口数的60%。
(1) 积极参与创建上海市文明城区活动。
(2) 市、区级文明小区建成率达到100%;其中:市级文明小区建成率达到90%;
(3) 市、区文明村建成率达到100%;其中:市级文明村建成率达到80%。
(1) 学习化社区建成率达到100%。
(2) 社区学校建成率达到100%。
(3) 居委(村)固定学习场所覆盖率达到100%。
(4) 社区成员全员培训率达到35%;在职人员、下岗职工培训率分别达到60%和85%。
(5) 社区创建“学习型家庭”占社区家庭总数的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