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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 政 办 职 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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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准确掌握基层动态,及时总结经验,为领导提供可靠的基层信息和对策建议,发挥好参谋和助手作用。
2、对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及阶段性重点工作进行督查、督办。
3、负责党委、政府召开的会议的会务安排。
4、做好党委会、班子会、全局性大会的会议记录。
5、负责党委、政府有关文件的起草、打印、下发和上级来文的登记、传阅以及各类文件、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6、负责机关办公、生活用品的购置供应、后勤保障及日常管理;负责办公大楼的维修保养及车辆、环境卫生、安全保卫、绿化、水电等管理工作。
7、负责机关内部各项事务、综合协调、内外接待、联络和服务工作。
8、完成党委、人大、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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