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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翔镇教育委员会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指导、监督各校认真实施。
  (二)研究制订全镇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
协调和组织教育规划与计划的实施。
  (三)配合、协助区教育局管理和指导全镇各类教育工作,
推动各类教育的教育思想、教育内容、教育方法的改革。
  (四)协调指导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的改革,理顺教育内部
同外部的关系。
  (五)负责全镇幼儿园、小学、初中新生的招生工作。
  (六)统筹规划全镇各类教师队伍的建设和培训工作,负责
对教师工作的考核与奖惩,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七)按规定做好每年度教育经费的财政预决算工作,指导、
监督下属学校合理使用好教育经费。
  (八)统筹规划全镇社区教育,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
  (九)统筹规划全镇来沪人员子女学校设点布局,督促此
类学校依法办学。
  (十)完成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