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用地、市政、公路、绿化、市容、环保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2、参与区域规划、城镇建设、房产开发、公共设施建设、市政建设、建设用地、动拆迁、旧区改造、老街保护、绿化、环境保护等有关工作;
3、编制村镇建设发展规划,合理利用土地资源;
4、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市政道路、市政设施、桥梁、绿化、测绘标志保护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5、组织和指导社区居民参与市容环境、环境保护、绿化管理;
6、妥善处理居民群众对市政建设和管理方面的来信来访;
7、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协助完成和本部门密切相关的其它工作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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