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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兵役登记通知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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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受理部门:
南翔镇人民武装部
二、 受理依据:
《上海市征兵工作条例》
三、 受理范围:
具有本镇户籍,当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年满十八至二十二周岁的男性公民。
四、 受理程序:
1、 兵役登记期间,镇人武部设立兵役登记站,由镇派出所、镇劳动服务所等单位提供本地区当年适龄公民的名单和有关情况。
2、 镇人武部在有关部门和单位提供名单的基础上,统一填写兵役登记通知书送达适龄公民本人,适龄公民必须在通知书回执上签名,并由专人将回执收回交镇人武部保管。
3、 适龄公民按照兵役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和二张一寸免冠照片,或者携带兵役证到指定的兵役登记站,履行兵役登记核查手续。
4、 经嘉定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审核后,由镇人武部统一发放《上海市公民兵役证》,并依据上海 市兵役证发放暂行条例,收取工本费3元。
联系地址:沪宜公路8号402室
联络电话:南翔镇人民武装部59176648
联 系 人:顾其龙 黄一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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