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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信访窗口服务告知单

一、 办事机构:
  南翔镇司法、信访综合服务窗口
二、 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及司法部的规章。
三、 受理范围:
  1、 解答社区的法律咨询,普及法律知识;
  2、 受理社区居民来信来访方面的请求事项;
  3、 接待、疏导、调处社区疑难、重大矛盾纠纷,依照纠纷处理程序进行调解,防止纠纷激化;
  4、 办理社区居民和单位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各项事宜;
  5、 及时接处“110”公安、司法联动和“12348”转处的矛盾纠纷,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6、 及时做好社区中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工作。
四、 受理条件:
  当事人有明确的请求思想和事实根据。
五、 办事程序:
  窗口负责接待,受理后能解决的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 办事纪律:
  窗口工作人员办事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参加当事人的宴请,不收受礼品、礼金,不徇私舞弊,不泄露当事人隐私和秘密。
七、 接待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00
         下午1:00-5:00
  联系地址:沪宜公路355号
  联系电话:59176620
  联 系 人:柯静英 赵秀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