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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非正规劳动组织告知单

一、 受理部门:
  南翔镇劳动服务所
二、 受理对象:
  本市城镇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
三、 受理依据:
  上海市委文件沪委(2003)5号《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就业促进工作的通知》
四、 需备材料:
  1、开业申请书(从业范围市场前景分析、所需资金、场地准备情况、从业人员岗位设置及基本收入预测)。
  2、劳动组织章程(简章):组织宗旨、从业项目及服务方会是、从业人员权力和义务、资金筹集及金额、收益分配方法等有关条款。
  3、城镇失业人员凭《劳动手册》,农村富余劳动力凭《求职登记卡》原件和复印件3份(需2人以上),身份证复印件3份,一寸免冠照3张,经营场地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3份,租房的要租房协议3份。
五、 受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00
          下午1:00—4:30
  联系地址:沪宜公路355号
  联系电话:39120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