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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权益保护告知单


一、 受理部门:
  南翔镇社会管理办公室
二、 服务内容:
  1、 依法维护本镇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2、 检查、监督、协调有关部门、各单位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
  3、 接待群众有关老年人权益保护方面的法律咨询和投诉。
三、 办事程序:
  1、 一般的涉老纠纷先由所在村、居委和所在单位老年人维权小组进行调处,调处无效的报镇维权小组进行调处。
  2、 对设计跨地区、跨部门的涉老纠纷,维权小组要及事协调参与调处。
  3、 对严重违法侵权行为,经调解无效的由司法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四、 受理时间:
  对涉老事宜的来信来访,可以即刻答复的予以当面答复,当时未能答复或需请有关部门解决的,一般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回复当事人或转交有关部门处理,特殊情况不超过一个月。
五、 办理依据:
  1、《中国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2、《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
  联系地址:沪宜公路8号310室
  联系电话:59176634
  联 系 人:袁燕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