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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粮油帮困卡告知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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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受理部门:
南翔镇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
二、 受理依据:
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完善本市粮油帮困工作的通知》
三、 受理对象:
领取城镇市民最低生活保障金,且无其他求助补贴收入的下列特殊对象:
1、“三无”对象、特殊救助对象:
2、学龄前儿童及中小学生;
3、70岁以上老人;
4、重残无业人员;
5、与残疾人在本市共同生活的、没有领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非本市城镇户籍的配偶、子女;
6、大病重病患者。
四、 需办理的手续:
1、 出示《上海市社会救助金领取证》或《上海市救助社会通知书》;
2、 申请对象的户籍和身份证证明;
3、 大病重病患者的病史证明。
五、 受理程序:
1、接受救助对象的申请;
2、核查申请对象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
3、作出是否发放粮油帮困卡的决定。
六、 办理时限:
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工作日)内进行核查,审批完毕,并将结果通知申请人。
联系地址:德园路665号
联系电话:39121163
联 系 人:朱培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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