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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死亡注销户口程序告知单

一、 受理范围:
  南翔镇辖区居民
二、 正常死亡:
  1、 凡在本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死亡的居民由死亡人员的家属,持《户口簿》、死者《居民身份证》及医疗机构出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到南翔派出所办理死亡注销户口。
  2、 对在家死亡者,由死亡人员的家属先到南翔医院申报死亡,南翔医院根据死者家属提供的死者病例卡、《居民身份证》、居住地居委会证明和调查结果出具《居民死亡推断书》。然后由死亡人员的家属持《户口簿》、死者《居民身份证》及《居民死亡推断书》到南翔派出所办理死亡注销户口。
三、 非正常死亡:
  凡因交通事故、煤气中毒、触电、火灾、坠落、溺水、他杀等非正常死亡的,死者家属一律凭由公安交通、治安、消防、刑侦、水上等有关部门签发的《居民死亡确认书》,持《户口簿》、死者《居民身份证》,到南翔派出所办理死亡注销户口。
四、 办事时限:
  材料齐全的当场处理
五、 办理地点:
  南翔派出所(众仁路)
  电话:59176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