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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自由职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告知单

一、 受理部门:
  南翔镇劳动服务所
二、 受理范围:
  户籍在本镇,有合法经济收入,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的人员均可按规定办理养老、医疗保险手续。
三、 受理依据:
  《关于颁发本市从事自由职业养老、医疗保险若干问题试行意见的通知》
四、 具备条件:
  1、 自由职业人员首次参加养老、医疗保险应带以下资料:户口簿、劳动手册、1寸照片一张、身份证。
  2、 首次建立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者须提供国家和本市认可的工龄证明。
  3、 已建立过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者需提供原社会保险机构打印或填制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单。
  联 系 人:陆慧华 胡惠炎
  联系地址:沪宜公路355号
  联系电话:39120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