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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办对象
年满 14周岁的中国公民和外籍人士。
二、办证名称
上海市中心图书馆读者证:普通外借功能
三、办证办法
1、办证证件:
● 本人身份证、社保卡、通行证、军人证件等;
● 外籍人士持本人护照和长期居住证等;
● 未满 16周岁的读者可持带有身份证号码的户口簿。
2、办证收费:IC卡工本费10元/张,注册费10元/年,押金100元/张。
3、办证申请:填写《读者证申请表》,并选择申请“普通外借功能”,认真阅读申请表反面的“读者协议书”,并签名。
4、领证办法:
● 上海图书馆办证可即时领证;
● 各区公共分馆、基层流通点办证需要根据“领证通知单”的日期,带好“领证通知单”以及本人的身份证或有效证件到办证所在地领证;
四、验证
● 读者证有效期:自申请之日起一年;
● 读者在有效期三个月内或期满后,可到上海图书馆和各区(县)公共分馆办理验证手续;
● 注册费: 10元/年。
五、押金退还
读者不需要“普通外借功能”时,可以要求退还押金。
退证注意事项:
1、须归还所借书刊;结清逾期费。
2、带好本人身份证、读者证;代办者须出示代办人身份证。
六、读者证挂失
1、如读者证不慎遗失,读者应及时到上海图书馆、各区(县)公共分馆办证处挂失。
2、在办理挂失手续前,读者证被他人冒用而造成的所有损失由读者本人负责。
3、挂失后找到原证,如未补办新证可撤消挂失,并恢复原有读者证功能。
七、补证须知
读者证遗失、损坏不能正常使用,读者可以申请补办读者证:
1、恢复原证中的各项功能和有效期。
2、收取补证工本费:10元/张。
注意事项:
1、请读者在办理新证后的三个月内及时领证(逾期后果自负)。每位读者只能申请一张具有上海图书馆读者证功能的IC卡。
2、咨询电话:69120922。
南翔镇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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