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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中心图书馆读者证办证须知
 

 

  一、申办对象
   年满 14周岁的中国公民和外籍人士。
  二、办证名称
   上海市中心图书馆读者证:普通外借功能
  三、办证办法
   1、办证证件:
   ● 本人身份证、社保卡、通行证、军人证件等;
   ● 外籍人士持本人护照和长期居住证等;
   ● 未满 16周岁的读者可持带有身份证号码的户口簿。
   2、办证收费:IC卡工本费10元/张,注册费10元/年,押金100元/张。
   3、办证申请:填写《读者证申请表》,并选择申请“普通外借功能”,认真阅读申请表反面的“读者协议书”,并签名。
   4、领证办法:
   ● 上海图书馆办证可即时领证;
   ● 各区公共分馆、基层流通点办证需要根据“领证通知单”的日期,带好“领证通知单”以及本人的身份证或有效证件到办证所在地领证;
  四、验证
   ● 读者证有效期:自申请之日起一年;
   ● 读者在有效期三个月内或期满后,可到上海图书馆和各区(县)公共分馆办理验证手续;
   ● 注册费: 10元/年。
  五、押金退还
   读者不需要“普通外借功能”时,可以要求退还押金。
   退证注意事项:
   1、须归还所借书刊;结清逾期费。
   2、带好本人身份证、读者证;代办者须出示代办人身份证。

  六、读者证挂失
   1、如读者证不慎遗失,读者应及时到上海图书馆、各区(县)公共分馆办证处挂失。
   2、在办理挂失手续前,读者证被他人冒用而造成的所有损失由读者本人负责。
   3、挂失后找到原证,如未补办新证可撤消挂失,并恢复原有读者证功能。
  七、补证须知
   读者证遗失、损坏不能正常使用,读者可以申请补办读者证:
   1、恢复原证中的各项功能和有效期。
   2、收取补证工本费:10元/张。
  注意事项:
  1、请读者在办理新证后的三个月内及时领证(逾期后果自负)。每位读者只能申请一张具有上海图书馆读者证功能的IC卡。
  2、咨询电话:6912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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